第三百九十六章 诛灾灭厄 (第2/2页)
从出青瓦镇开始的年轻人,是不怎么喝酒的,时至今日他总共也才喝了三次酒。
一次是在巴西,遇上了猎户王翼德,大口大口地灌下有称三十年不出坛的女儿红。
第二次是在天涯海角梅树石岛下,饮了西武林目盲君的焚天酒。
这一次他只是买了一壶不过一两银钱的普通烧糟子酒。
喝酒的场面不多见,只不过一旦喝上了酒,就说明他想死鬼老爹,想弟弟,想青瓦镇了。
他阳生子来了,带着你们冥息的灵魂,来了!
有一句老话总是说得那么在理,叫心之所向,落叶归根才是自在处。
可他阳生子还在外面乱飘,连青瓦镇也成了一片被烈火燃尽的废墟。
他是个没根的人,到处乱飘,飘的没有尽头。
既然他注定要成为一名漂泊无依的浪子,那就必要杀得他们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鸣。
就看看是他拿太平王都开刀,还是太平王都更胜一筹将他这根独苗苗给宰了!
酒一喝完,壶便顷刻间炸裂,继而化成齑粉飘散在虚无。
年轻人即刻翻影而动,双脚骤生疾风忽影,离地飞起疾驰俯冲间,径直朝着山下奔去。
山木林影皆为过往云烟,
离散的天云一一在自己眼前飘闪。
翩若惊鸿,矫若游龙,快得很。
年轻人正式离开回雪书院。
————
正当他下回雪书院之际,他在回雪书院大战儒修的事迹,已经被传至落水郡每家每户。
甚至有愈演愈烈地趋势,隔壁郡邦,更远两座陪都,就是京廷方面也都有所耳闻。
众所周知,年轻人早已成中洲之地每个人的敌人,不管是小的老的少的,都想要杀死他,不过杀死他的理由各有千秋,不统一罢了。
只在于他是坏人!
是妖!是魔!是灾星!
当下,处于落水郡的各地城镇,十里八荒的人时不时地聚集赶来。
只因有人报信了!
报信的不是人,是一群兵,散乱无军纪的游兵骑队!
且每座城镇都有这么一股游兵骑队,远远地这么一瞧过去,人数的数量也不是特别多,大概也就在百来名人数左右。
这些游兵没有戴战盔跟穿兵甲,高腰卷边,威风凛凛。
每位游兵士卒看上去就跟那草原之上的雄鹰一样,野驯十足。
就光是静静站在那里,便让人不寒而栗!
再往那奔跑百里都不带歇停地宝
驹这么一瞪跨,犹现野者雄风。
要的就是气势以及震慑力!
百来名的游兵队却不是出来杀阳生子,对付年轻人的活,还轮不到他们去杀。
他们是来报信的!
报谁的信?当然是报阳生子出回雪书院的信。
昨日那场下院上院的集体围攻,年轻人真真就在阳光下暴露的彻彻底底,再无任何遮掩的地方。
书院是何地方?向来便受到多方势力的关注。
不管是山下江湖也好,武林也罢,即便洛阳朝廷,也是无所不用其极地看着书院的一言一行。
书院是最重规矩的地方,当然也是受到多方势力关注的对象。
若是自己修为不济,实力也不行,无法在这中原占得一亩三分地,但有争名的心思,那就来书院。
修为低没事儿,只管赖在书院白吃白喝白躺,遇到有人凶自个儿,那就骂回去,久而久之,一场骂架这不来了不是?
也就说明出名的机会来了,不管骂不骂得过,尽管唾沫星子朝那人嘴上骂去,事后不管是骂赢了还是骂输了,都会在那座号称无人不知、无人不晓的百晓堂上占据一席之地。
署名。
无赖,口嘴君一位。
管求他无赖不无赖,能有名就行!
有了名之后,衣食无忧那是跑不掉的,无赖就无赖,躺着挣钱总比站着挣钱来得舒畅。
因此,书院是世俗中极其特殊的地方,自然也就引得多方势力注视。
当下,这些个在镇上停留的游兵队,一个个骑上了宝驹那是风驰电掣般,地面上的尘土一抔抔的狂飞乱溅,场面尤其壮观。
今天的任务只有一个!
那便是向每家每户传递信息,那人下山了,请城民们前去诛灾,灭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