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82 为人作嫁 (第1/2页)
“当今天子,亦不满十岁。岂非良配?”桀不群笑道。
“子钱家有所不知,论辈分我家寿儿犹长天子一辈,姑侄如何般配。”伏完再拒。终归是舍不得拖自家女儿下水。
“君侯不闻‘亲上加亲’乎?”桀不群说起汉宫旧事。
“所谓‘重亲’者,乃是乱伦常之举。断不可为也。”伏完心意已决。
见伏完咬死不松口,桀不群终道明心意:“若如此,只剩一途,能偿君侯所举巨债。”
“还望子钱家,不吝赐教。”伏完起身行礼。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即便先前义正言辞,然道义上终归是过不去。
桀不群,坦然受之:“君侯夫妇,坐拥二雄城,却无法牟其利。何不交给我等,代为打理。待收回子母铜钱,所欠巨债,再完璧归赵,还与君侯,如何?”
“嘶——”伏完倒吸一口凉气,转而言道:“如子钱家所言,今群盗蜂起,道路断绝。不其县,尚有水路可通南北。饶是如此,海贼亦时常劫船骚境,船家苦不堪言,纷纷北投蓟国避难。阳安县,更深陷群盗之中。城池已为贼所据,官军数次攻伐,皆功败垂成。若要收复,谈何容易。”
“阳安诸情,君侯知否?”桀不群不为所动,似早有虑及。
“阳安,乃春秋时道国都城,为‘屏藩周室’。秦时属颍川郡,汉设汝南郡。两汉四百年间,曾三为阳安侯国。前汉,绥和二年(前7年)五月,哀帝封舅丁明,为阳安侯。待平帝元始元年(1年),丁明身死爵废,阳安复为县。今汉,光武建武十七年(41年),废皇后郭圣通之弟郭况,‘徙封大国,为阳安侯’。元初四年(117年),开国重臣邓禹之曾孙邓珍,三封阳安,食三千五百户。前后三家阳安侯,皆夺侯除国。今为阳安长公主汤沐邑。”伏完娓娓道来。
一言蔽之,“乃是富庶大县。”桀不群言道。
“然也。”伏完答曰:“黄巾尚未乱时,民户过万,乃是一等大县。”
“若能收回,何愁债台高筑。”桀不群言道:“二县若交给我等打理,少则三五年,多则十年。君侯举债,便可还清。且长公主与君侯食俸,年年足奉,不差分毫。”
“此话当真?”如此利好,伏完走投无路,焉能不动心。
“如假包换。”桀不群答曰。
“口说无凭。”
“立字为据。”桀不群高深一笑:“便以十年为期。君侯还清欠债,且与长公主,年年足俸。”
“稍待!”伏完顾不得许多,起身而去。
桀不群自斟自饮,亦不着急。
半个时辰后。伏完又急急忙返回:“此事,我已告知长公主。长公主并无异议。却不知当,当如何施为?”
“劳烦君侯并长公主,与我签订券书。并授封邑令、相等一切要职。全权打理二处食邑。”桀不群娓娓道来。
“不其县,尚能如愿。然阳安,深陷贼窝,如何转圜?”伏完问道。
“此事不劳君侯费心。”桀不群言道:“只需订立券书,无论成败与否,君侯与长公主皆可坐享足额食俸。待满十年,欠债一笔勾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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